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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不正義?守法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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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justice is done, it brings joy to the righteous but terror to evildoers. —Proverbs 21:15 對於活在自由與民主為普世價值的我們而言,新舊政權的更迭通常代表著極權或高壓的舊政權 (惡) 被自由與平等的新政權 (善) 所取代。在這之中衍伸出新政權對於舊政權所犯下壓迫人民的罪刑與錯誤,該如何善盡應有的責任。而這之中法律原則與民眾對整個社會應有的道德正義發生顯著的典範轉移 (paradigm shift)。在這個過渡期 (transitional period) 我們該如何銜接與修補新舊間的裂痕並維持法律的連續與完整性,當年受政府迫害的人民的權益該如何獲得補償?整個課題構成了所謂的 轉型正義 (transitional justice)。  在清算前朝的罪行時,除了透過在新舊政權的善惡間劃出一條明顯的分界線外,也不能忽略如何維持法律與國家歷史的連續性。在轉型與究責的過程當中,還必須考量五大正義:刑事、歷史、補償、行政與憲法正義。這五大核心正義與法律原則的建構以及與前朝的連續性,我們嘗試建構出在轉型為民主自由國家的這個過渡期的專屬理論。 一、綜論 轉型正義探討關於從專制政權過渡到民主臻於成熟的政權的這段時期,該如何銜接兩代政權的憲政與法律問題,以及新政權該如何對國家過去所犯下的罪行做彌補。如同納粹以亞利安的種族優越迫害猶太人,或東歐共產黨對人民的鎮壓和將異己以煽動叛亂送入集中營勞改,又或如南美洲的的軍權主義使對其政權威脅的人民失蹤或暗殺,種種令人髮指的惡行,是以國家為單位對其國民做有系統的迫害。當人民在迫害環境下逆境求生,思想覺醒,以及透過國際社會的渲染施壓,這些極權國家終將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是自由與民主的新政體。新政權在完備其體制前的過渡期,以及如何面對與彌補前朝所犯下的惡行,正義該如何被伸張?人民的權利該如何透過法律被保障與補償?更重要的是,如何創建嶄新的憲政體制,使得重生的國家與其人民不會重蹈覆轍過去的錯誤?轉型期正意味著國家在顢頇跌撞的摸索中重新尋找它的方向,並且嘗試與過去的受害者和解共生,而這正是轉型正義的核心課題。  在轉型期中最重要的是對正義的概念發生顯著的典範轉移,而法律的回應代表國家過去統治的不正當性。在切割邪惡的同時,

表觀遺傳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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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 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 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 And Eternity in an hour -William Blake 一直以來在大眾文化裡我們認定要演化成現在人類的樣貌或特性,必然通過DNA不斷的累積突變,再透過自然的篩檢過程,汰換掉不適任的個體。但事實上,基因的突變是一項危險的過程,有可能對整個族群產生浩劫,所以大部分的產生突變性狀的個體會被自然凋亡。那麼透過突變來解釋人類目前的多樣性,則顯得有些不切實際。  而表觀遺傳學 1 (epigenetics) 這門新興的學問,則是用於取代以DNA突變來解釋人是如此多樣的原因。為什麼即便是同卵雙胞胎,他們日後的成就會有所不同,甚至連性格都迥異。也許經歷千萬年的過程,早自我們的DNA裡便以容納各式各樣的表象,但是為了適應環境,通過酵素調控,我們可以選擇關閉 (DNA甲基化,DNA methylation) 這段DNA的表現,或透過乙醯化 (acetylation) 修飾來增加調控該處的性狀。不僅僅如此,日常生活中的環境壓力,也可能使得原本被壓抑的特徵進而被表現出來,有如獲得特殊的能力一般,這些都是表觀遺傳學中所探討的課題,也讓人類對自身的演化與能力有更進一步的理解。  DNA既已然決定,後天的性徵都只是調控的問題,那麼我們便可以透過特殊的酵素,重新開啟細胞中被關閉的DNA片段,讓它重獲失去的功能。大部分的細胞,如肝細胞、肌肉細胞、神經細胞......等等,都已經處在沃丁頓表觀遺傳地貌圖 (Wadington's epigenetic landscape) 的底部,已屬於特定的分化結果,但通過加入四種載體 Oct4 、 Sox2 、 Klf4 與 c-Myc 的細胞,他們可以重回遺傳地貌的頂點,亦即有能力分化為各種細胞的幹細胞,我們稱這種通過誘導產生出來的幹細胞為“誘導型超多能分化幹細胞 (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 iPS幹細胞)”,這個令人振奮的結果主要來自日本京都大學的山中伸彌教授和他團隊的貢獻。也許我們不再需要胚胎幹細胞這樣具有高度道德爭議的醫學研究,我們便可以達到相似

那些關於國家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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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像居住在這個國家的歐洲人一樣,是自己土地上的異鄉人 —Bipin Chandral Pal 通過資本主義、印刷術與語言的融合,我們之間擁有“共同連結”這件事得以被實現,從中發展出民族的概念 (nation)。在這塊土地上生活的所有人,逐漸地發展出共同的理念、政治願景、意識形態,並將之付梓,形成一種有形的狀態,國家 (state) 於是嫣然而生。我們可以粗略地認為民族視為是一種理想化的人民群體 (裡),而國家則是人民自我實現的目標或工具 (表)。 圖1. 國家與民族互為表裡 本書主要的目的在於理解並探就為何群眾會形成民族這樣的概念,近而從一個邊界模糊、多語系的狀態發展成固有疆域、共同官方語言的國家 (進程為概念→模板→藍圖)。雖然在這個國家內部,仍充滿著形形色色的矛盾與衝突,但對於居住在其中的國民而言,他們都能夠為了這個“共同想像”來犧牲奉獻,並捍衛國格的意象。是什麼驅動著這股力量,作者B. Anderson嘗試從西歐與美洲殖民的歷史脈絡中理出頭緒,並給出適洽的解釋。 一、美麗島 台灣在過往的歷史中,除了原住民外,還有16-17世紀後漢人移民台灣,以及受到資本列強、各類中外政權的更迭。這塊土地的人民在百年來,一直到近二十至三十年才逐漸明顯地發展出台灣人這樣的想像,即便如此,我們對台灣建國,仍不完全是原生地以追求這塊土地上的共榮發展而犧牲奉獻,反倒是最初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台北的借屍還魂,想要以此為收復中國失土的跳板,如同17世紀中葉以後的鄭氏政權。  台灣做為一蕞爾小島,百年來中國即便歷經改朝換代,仍對這塊小島不以為意,雖為領土之延伸,也直到清朝時期為了防止倭寇或成為反清復明的叛亂根據地,才設有台灣府並同意使福建沿海地區的居民移居台灣墾殖,但政策仍屬消極,並且嚴管中國內陸居民來台。故此,與當年榨取美洲殖民地的資源而促使民族主義的萌生與茁壯有所不同。對於這些來台拓墾的漢人,並沒有沉重的賦稅壓力,而唐山公與中國使用的是同一種語言,擁有共同的文化與歷史羈絆,想像的共同體是屬於大中華的漢族群而不是局限於葡萄牙人口中的美麗島-福爾摩沙。相比於歐裔移民奴役美洲原住民的勞力,對台灣原住民而言,他們是漢移民的麻煩製造者,故當年的官方政策多傾向對原住民的鎮壓與剿滅行動為主。導致平埔族的血脈在當今社會消亡的並非與漢族群的通婚行為,反倒是與漢